公司僞造勞動合同項目

公司僞造勞動合同項目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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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私籤合同項目負什麼責任

分公司私籤合同項目負民事經濟賠償的責任,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其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雖然分公司應當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對外簽訂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總公司的授權簽訂合同,並不意味着該合同一定是無效,除非簽訂合同
的相對方明知分公司越權仍舊與其簽訂合同。因爲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的授權範圍僅對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有約束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