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勞動合同項目

僞造勞動合同項目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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僞造勞動合同怎麼定罪

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僞造勞動合同簽名會直接把審判引入誤區,這也是勞動仲裁和法院針對勞動合同訴訟中的關鍵,爲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爲,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情節嚴重可以參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執行。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