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要寫辭職信嗎

勞動合同到期要寫辭職信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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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辭職

合同期滿離職需要辦理的手續分爲兩種,辦理的手續不一樣: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其標準爲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又細分爲兩種情況:
①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話,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②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要進行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