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首先,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的舉報、投訴;(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其次,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