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勞動局不管怎樣

老闆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勞動局不管怎樣
律師解析:老闆欠工資不給,找勞動局但勞動局不管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投訴;可以依法去申請調解、或者透過申請勞動仲裁等辦法來追回被欠的工資。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