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不批年假合法嗎

領導不批年假合法嗎
律師解析:如果職工依法享有年假假期,且其申請符合要求的,領導不批年假不合法。職工如果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5天;如果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以享受10天的年休假;已滿20年的,則享受15天的年休假。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