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兒投訴工作單位扣押員工工資

去哪兒投訴工作單位扣押員工工資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去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工作單位扣押員工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爲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