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工資算侵佔個人財產嗎

不算。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並採取以下措施: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爲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拖欠工資若經法律程序確認的,對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可以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爲,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不發工資算侵佔個人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