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齡工資計算公式

1、工齡工資採取分段、分標準、累進遞增方式按月計發,自一年1月份起增發。
2、工齡工資計算公式爲:
(1)工齡1~10年的,工齡工資=工齡×5元
(2)工齡11~20年的,工齡工資=(工齡-10)×7元+50元
(3)工齡21~30年的,工齡工資=(工齡-20)×9元+120元
(4)工齡31年及以上的,工齡工資=(工齡-30)×11元+210元
3、新參加工作人員(含各類高校畢業生和學徒、熟練制人員),自參加工作次年起計發工齡工資。
4、新調入工作人員(含復員、退伍、轉業軍人),自調入次月起計發工齡工資。
5、職工請病、事假的,工齡工資按實際出勤工作日(班)計發。
6、職工因工傷停工留薪、脫產帶薪入學期間的,工齡工資正常計發。
7、女職工休育兒假期間的,工齡工資按75%比例計發。
8、職工發生曠工的,停發當月工齡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鐵路工齡工資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