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假期工資發放標準

疫情假期工資的發放標準如下:
第一,如果是針對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的話,那麼在其隔離治療期間、醫學觀察期間,企業是需要正常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進行發放的。
第二,如果是針對復工人員,包括在家辦公的職工的,那麼是需要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疫情假期工資發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