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勸退員工違反勞動法嗎

公司勸退員工是否違反勞動法要分情況。若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爲賠償金,以個人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不予支付的,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是起訴的方式要求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違規制度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要承擔舉證的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勸退員工違反勞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