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代辦嗎

勞動仲裁可以代辦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勞動仲裁可以委託代理人。
委託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前授權委託書,該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等可以成爲委託代理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蔘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第二十五條
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的勞動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爲參加仲裁活動;無法定代理人的,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爲其指定代理人。勞動者死亡的,由其近親屬或者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