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員工被辭退要如何補償呢

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員工支付補償金。但若員工不存在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嚴重失職的情況,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終止合同,且沒有提前30天通知員工,需要按照規定支付標準支付雙倍補償金。即補償金的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法員工被辭退要如何補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