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資產增值稅申報比例是多少?

一、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增值稅申報比例是多少?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爲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爲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二、固定資產處置

固定資產處置,包括固定資產的出售、轉讓、報廢和毀損、對外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

1、固定資產終止確認的條件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

(1)該固定資產處於處置狀態;

(2)該固定資產預期透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2、固定資產處置的處理

(1)企業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應當對其預計淨殘值進行調整。

(2)企業出售、轉讓、報廢固定資產或發生固定資產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和累計減值準備後的金額。

(3)企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三、出售固定資產增值稅申報比例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第二條規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本文爲大家簡單介紹了固定資產這個財務概念。由上文可知,當前我國出售固定資產增值稅申報比例的大致情況。企業固定資產即便到了報廢年限,也不能隨意處置,財稅部門對於固定資產的最終去向及相關情況是有監督的。對於狀況依舊良好的固定資產,到達一定年限後的理想歸宿是進行出售,使得其物盡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