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規定什麼是職業病鑑定?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法規也在不斷的健全,其中在勞動法中就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爲每一位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並在發生工傷後及時的支付工傷賠償金,職業病也被劃分爲是工傷,那麼什麼是工傷鑑定呢?按照規定,工傷鑑定是對勞動者的傷殘情況進行等級鑑定。

勞動法中規定什麼是職業病鑑定?

一、什麼是職業病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爲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爲。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二、職業病鑑定流程:

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並提交《職業病鑑定申請書》→鑑定辦事機構收到《職業病鑑定申請書》後出具《職業病鑑定資料提交通知書》→當事人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職業病鑑定所需的資料或者書面陳述→協商鑑定繳費事宜 →符合受理條件的發給《職業病鑑定受理通知書》→抽取鑑定專家→開鑑定會 →出具《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 →當事人領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職業病鑑定的詳細流程程序如下:

1、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2、當事人申請職業病診斷鑑定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業病診斷鑑定申請書;

(二)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四)其他有關資料。

3、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4、省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爲最終鑑定。

5、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職業病診斷鑑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鑑定之日起60日內組織鑑定。

6、職業病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國家的各項法律都會在各個方面都保障着公民的權益,當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傷害後,不僅會對工作上帶來影響,也會給生活方面帶來諸多的不便,那麼工傷的賠償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勞動者的損失,在發生工傷後一定要及時的進行工傷鑑定,以免對以後的索賠帶來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