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傷後什麼時候辭工?

除了在工廠幹活期間受傷,工人在上班路上被車撞的話,如果本人沒有責任,也可以被認定爲工傷。有的工人受傷情況比較嚴重,一時無法繼續從事勞動,這個時候,工人可以會提出辭工申請,回到家中安心養病。那麼,工傷後什麼時候辭工最好?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做個介紹。

工人在工傷後什麼時候辭工?

一、工人在工傷後什麼時候辭工最好?

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爲工傷?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認定爲工傷: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2、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4、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三、工傷認定的程序是什麼?

1、用人單位應當在從業人員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患職業病30日之內提出申請,如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的,從業人員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攜帶申請工傷認定的相關材料,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患職業病起的1年內提出認定申請。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覈,材料完整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併發出通知書。

3、對於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其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工傷認定申請人應當在30日內,按照要求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但未超過法定申請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行文至此,大家應該瞭解了工傷後什麼時候辭工最好?工人在提出認定申請後,先不要辭工,要等認定結果下來後,還得做一個勞動能力鑑定。等最後拿到賠償後,才辭工也不遲。如果因工受傷,工人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還得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金額按照相關檔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