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拿到工傷鑑定後啥時候可以辭職

員工拿到工傷鑑定後啥時候可以辭職

在工傷以後即使員工不主動辭職,可是由於絕大多數的工傷以後都是要透過法律的途徑來維權的,所以實際上勞動關係在日後也很難再繼續維持下去。但是最起碼員工在醫院治療期間不要主動辭職,因爲在這個時候是可以享受到停職留薪待遇的。不過很多人在拿到工傷鑑定的結果以後就開始考慮,拿到工傷鑑定後啥時候可以辭職?

一、拿到工傷鑑定後啥時候可以辭職?

工傷認定書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拿到後,勞動者就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走正常的離職程序,直接要求單位支付相關工傷賠償即可。

工傷保險條例》工傷待遇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爲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勞動能力鑑定程序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按下列程序組織鑑定:

(一)對受理材料進行分類、登記;(所需材料:申請書;工傷認定書;醫療初次、再次住院病歷;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以隨機抽取方式約請相關醫學專家;

(三)確定鑑定時間和鑑定醫院;

(四)通知相關醫學專家和被鑑定人到場;

(五)由三名以上醫學專家依據國家鑑定標準和被鑑定人傷病情況透過臨牀檢查診斷提出各自診斷意見,必要時需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斷,也可聘請外地專家進行診斷,然後填寫《工傷、職業病鑑定表》或《勞動能力鑑定表》;

(六)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根據專家作出的診斷意見,確定並填寫《工傷、職業病傷殘程度鑑定結論表》《傷殘證書》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表》;

(七)加蓋專用印章,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用人單位、被鑑定人和基金經辦機構,同時通知當事人15日內有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

(八)勞動能力鑑定機構自受理申請後,一般應於三十日內完成鑑定,個別案例不得超過六十日。

員工如果已經拿到了工傷鑑定的結果書,就按照正常的離職流程和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就可以。有的時候工傷的辭職可能沒有必要一板一眼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不管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方面是什麼態度,員工都可以在律師的幫助下正常的辦理辭職,並且針對工傷的事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