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生育險能以個人身份參保嗎

一、社會保險生育險能以個人身份參保嗎?

社會保險生育險能以個人身份參保嗎

不能以個人身份參加生育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生育保險的作用有哪些?

一是保障了婦女基本權益。不僅使婦女安全、健康地度過生育期,也爲日後投入正常工作創造了條件。女職工從懷孕到生育,機體變化及體力消耗很大,需要休養和照顧。生育保險爲她們提供孕期檢查、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有薪假期,保障了生育期間的身體健康和基本生活

二是有利於提高人口素質,保證社會勞動力的再生產。人類繁衍、時代延續是社會得以生存的基礎。要做到提高人口素質,首先要保護母親健康。如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生活得不到相應保障,就會因生活困難而被迫降低必要的保健與營養水準,直接影響到嬰兒的健康生存和成長。

三是有利於國家人口政策的貫徹實施。目前,西方一些發達國家人口出生率很低。爲了鼓勵生育,許多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生育保險政策,保證了其人口政策的順利實施。我國實行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的基本國策,更要從國家和民族發展的長遠利益出發,去認識和理解生育保險的意義和作用,促進基本國策的貫徹落實。

四是爲企業公平競爭創造了條件。由於行業特點和社會分工不同,一些企業女性比例較高,另一些企業則比例較低,實行生育保險有利於均衡企業生育費用負擔,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五是促進了婦女平等就業,實行生育保險,女職工生育依法享受有薪假期,所需基本生活和醫療保健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給予一定的補償,解除了婦女就業的後顧之優,有利於克服就業領域的性別歧視現象,對於促進男女平等就業、同工同酬目標的實現,有着十分積極的意義和作用。

事實上,個人只能參加養老和醫療保險,要特別注意,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也需要給男職工繳納生育保險,對於男性職工來講,若本人的配偶沒有參加生育保險,滿足法定條件的話,可以使用本人的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