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金怎麼領取

陝西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養老金怎麼領取

一、陝西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由社保經辦機構按月徵收。單位繳納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代繳。

個人工資超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二、陝西養老金領取

1、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爲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準爲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1)月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全省統一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表,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人視同繳費指數。

(2)月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月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4)全省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2、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髮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省人社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3、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4、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和我省統一規定,由同級財政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中央駐陝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發放及相關待遇調整仍由原渠道保障。

5、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退休的人員,繼續按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綜上所述,陝西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與其他地區大致一致,都是由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共同承擔,即20%來自於用人單位,而參保人需自付剩下的8%。按此比例繳納15年以上,各位參保人在退休後就可按月領取相應的基本養老金。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爲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