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不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都渴望老有所養、老有所依。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與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當代家庭的養老負擔越來越重,農村戶口居民的養老支出也不遜於城鎮人口。爲此,針對當下熱點,本站網的編輯將在本文中爲大家探討一下農村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相關問題。

農村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農村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臺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爲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提供了政策依據。

一、補繳範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覈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覈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二、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覈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爲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爲未參保單位。

三、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覈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爲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爲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註冊成立之日起爲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帳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農村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要符合哪些條件呢?上文中已經給出答案。其實不論農村戶口還是城鎮戶口,要滿足一次性補繳養老金的條件,才能夠操作,譬如長期病休、處於服刑期間等原因的人員,是沒有辦法補繳的,需要我們注意。文末,小編還要提醒各位,符合條件要補繳的人員應當乘早辦理,以免政策變動後錯過時機。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