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有哪些

一、農村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

農村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有哪些

農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交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臺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爲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係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範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覈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覈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覈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爲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爲未參保單位。

二、一次性補繳是否划算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金需要繳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纔可以領取,如果退休時沒有繳滿15年可以繼續繳存,直到滿足年限,退休後每個月領一次養老金。

根據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退休後能領多少錢與四個因素相關:所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個人工作歷年來的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和退休時個人帳戶餘額。由此看來,繳得越多時間越長,退休後領到的養老金就會越多。但需要注意的前提是,領取人員必須得保證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一直良好,起碼要在退休後的139個月的個人帳戶領取期限內一直健在,才能把本來就屬於自己個人積累的養老金領取完。

繳多長時間才划算不能一概而論。“打個比方,如果你是正常工作的職工,身體狀況良好,那麼退休後不僅可以享受個人繳納的部分,還能享受單位繳納的部分,後者要遠高於前者,少繳養老金可能會有損失。”

如果從事的是社會基層工作,比如清潔工、服務員等,個人工資水平要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那麼就會從養老金制度中獲益———工作中繳納很少的養老金,在退休後反而能獲取較高的養老金。從這方面來看,養老金制度也有一點“劫富濟貧”的意思。

壽命問題確實會使“多繳多得”的說法存變數

相反,如果是高知識分子、從事技術性工作、個人工資水平遠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可能會比較“吃虧”。

壽命問題確實會使“多繳多得”的說法存在變數。現行政策下,養老金領取人去世後,統籌帳戶中單位繳納部分劃歸公共財政,所以很多人覺得與其最後“充公”,還不如少繳一點,反正有財政兜底,拿最低檔養老金也無所謂,至少沒“損失”。

綜上所述,如果參加這次養老金補辦好處:

1、考慮到現在的平均壽命等,10年內把養老金賺回來還是沒問題的。之後領到的都是賺到的。

2、每個月有1000多塊錢的“工資”可領,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萬多的養老金,比投資收益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當然,壞處主要是:

1、萬一生病,尤其是大病,需要大筆資金的時候比較麻煩。投資的話,至少本金9萬是可以備用的。

2、如果有不測,雖說會退回部分養老金中的個人部分,但只有很少的8%(約7200元)。

如果是在農村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是要到達領取的年齡也是可以進行領取的。另外,很多人會在心中存在疑問,這樣是否划算呢,其實,一次性繳清的話,是既有利也有弊的,它可以讓我們每一個月有一定的養老金,但是如果我們把所有的錢都買保險了,急用錢的時候會比較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