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落物傷人責任如何區分

高空墜落物傷人責任如何區分
律師解析:高空墜落物傷人責任的區分,由侵權行爲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承擔責任。或者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爲人以及無法舉證排除自己是侵權人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