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免費娛樂區受傷商場有責任嗎

一、孩子在免費娛樂區受傷商場有責任嗎

孩子在免費娛樂區受傷商場有責任嗎

商場設免費兒童娛樂區,目的是爲了招攬顧客,以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設定免費兒童娛樂區是商場的商業策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商場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但同時,作爲孩子的監護人的,也同時具有監護責任,故商場與監護人應協商各自的比例,協商不成再尋求法律救濟。

二、受到傷害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