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場內滑倒摔傷,商場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如果因商場地面有水導致顧客摔倒,造成顧客人身受到損害。此種情況下,商場應該承擔賠償法律責任,應當賠償顧客人身權利受到侵害而發生的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金等相應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羣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爲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在商場內滑倒摔傷,商場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