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基金購買海外資產是否可以?

一、併購基金購買海外資產是否可以?

併購基金購買海外資產是否可以?

併購基金購買海外資產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即可。併購的錢從哪來其實要解決的是上市公司併購的融資方式。上市公司併購所需的資金一般來自三種途徑:自有資金、股權融資、債權融資。其中自有資金主要來自企業經營所得的利潤或者可以用於擴大再生產之資本公積。

通常,上市公司進行併購,可以採取現金或股份作爲支付方式。現金支付爲海外併購支付手段的主要方式。但在海外併購過程中,由於國內監管環境的限制以及資本市場發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實踐中由上市公司直接向境外交易對方發行股份進行換股併購境外資產的案例基本沒有。實踐中以股份作爲支付方式的,多爲由大股東或併購基金先行買入境外資產,然後又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將該資產購入。因此,實踐中直接進行海外併購的基本以現金支付爲主。

現金支付的優點是簡單、直接、快速,但缺點爲,現金支付是一種買斷行爲,被收購方的股東將退出被收購的公司,無法享受上市公司將標的資產整合後的溢價收益。因此,採用現金支付無法進行更深層次的資本運作。

二、海外併購資金不足怎麼辦

但是由於海外併購涉及的資金量比較大,一般需要透過債權或股權融資的方式進行融資,債權融資一般爲貸款,常見的方式爲內保外貸,需要考慮外管局對此的監管規則。

股權融資即上市公司透過配股、公開增發或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進行融資,這都需要履行證監會的審批手續。隨着註冊制的推進,證監會可能會進一步簡化上市公司發行股份募集資金的審批手續。上述股權融資均指上市公司層面,股權融資同時還包括上市公司設立收購主體層面引入財務投資人的方式。

爲此,政府應當鼓勵企業海外併購進行多元化融資,降低對國內銀行資金的依賴,反對高槓杆併購。同時,加強國有企業海外投資項目的規範和監管。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如果要存在着海外併購的話,那麼必須要符合我們國家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因爲涉及到外國的資本,因此,我們國家法律對此是具有相關的限制性的規定的,最主要就是爲了保護我國的資產流通,還有就是保護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