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怎麼確定

一、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怎麼確定

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管轄怎麼確定

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中當事人既可以向買受人住所地/收貨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前述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情況下,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三十五條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資訊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透過資訊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作爲合同履行地;透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爲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由的管轄法律規定是什麼?

1、協議管轄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如果與淘寶店主在淘寶清單或者購買憑證上有簽訂協議管轄,則應依照協議規定的管轄法院行使訴權,即可以到管轄協議上約定的法院進行起訴。

2、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雙方沒有簽訂管轄協議,則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網絡購物的買方應該在賣方的住所地,或者是買賣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在二者之間有選擇權。

對於選擇合同履行地的問題,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爲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以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爲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爲合同履行地。

這時就需考慮網購中是由哪方出的郵費,如果是“包郵”,那麼就相當於是賣家送貨,由賣家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以運交買家,此時合同履行地爲買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郵”,那就相當於由買家自己提貨,由買家委託承運人去貨物所在地取貨,此時合同履行地爲賣家所在地。

綜上所述,如果在進行網購時發生了網絡購物合同糾紛的話要注意這個案件的管轄地問題的,因爲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看這個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是要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來管轄的,不過具體也可以找律師來詳細諮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