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是指的什麼人 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有哪些

一、消費者是指的什麼人

消費者是指的什麼人 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有哪些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未直接明確消費者的定義,但第二條將“爲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爲界定爲消費者的消費行爲。根據這一規定,所謂消費者,是指爲滿足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由國家專門法律確認其主體地位和保護其消費權益的個人。

這一定義不僅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弱者的立法原則,而且與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性質相一致(有些單位爲職工生活消費購買的商品,最終是要透過社會個體成員的使用)。同時,也與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的方法相一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認爲,消費者是以個人消費爲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和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有哪些

(一)機關

消費者權益保護機關有兩類:即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

行政執法部門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衛生監督管理部門、進出口商品檢驗部門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主要職責是:

(1)透過對市場經營主體的監督管理,制止違法經營,防止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爲的發生。

(2)透過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查處各種市場違法行爲,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爲消費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費環境。

(3)透過對廣告的監督管理,查處虛假廣告和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爲,維護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合法權益。

(4)透過商標管理,查處商標假冒行爲,爲消費者選購優質商品創造條件。

(5)透過制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爲,打擊和查處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

(6)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二)組織

1.消費者組織

即消費者保護團體,是指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從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總稱。消費者組織是消費者運動發展的產物,是消費者行使結社權的結果。消費者組織具有以下幾個特徵:它是一種社會團體, 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爲宗旨, 不以營利爲目的。

2.消費者協會

中國消費者協會,是中國廣大消費者的組織,是一個具有半官方性質的羣衆性社會團體。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地方各級消費協會,是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經過民政部門覈准登記而設立的,因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消費者協會的任務有兩項,一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二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我國法律規定消費者協會有七項職能,即: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資訊和諮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鑑定部門鑑定,鑑定部門應當告知鑑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支援受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透過大衆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國際消費者組織中影響較大的有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IOCU”和歐洲消費者同盟機構“BEUC”。

對消費者的定義,其實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規定,而在我國並未直接對消費者做出明確的定義,但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規定來看,消費者主要就是爲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個人。對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是在不斷的加強保護,專門提供保護的機構就包括行政執法機關、行業主管部門、消費者組織、消費者協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