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價快遞丟失賠償標準2022

未保價快遞丟失賠償標準2022
律師解析:未保價快遞丟失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快遞丟失賠償標準如下:
1、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丟失的,寄件人和快遞公司有約定賠償金額的應按約定賠償;
2、沒有約定也未購買保價的快遞丟失,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法律依據:《郵政法》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二)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掛號信件丟失、損毀的,按照所收取資費的三倍予以賠償。
郵政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給用戶的給據郵件單據上,以足以引起用戶注意的方式載明前款規定。
郵政企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給據郵件損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規定義務的,無權援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郵政法》第四十八條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給據郵件損失,郵政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的給據郵件的損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