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民事二審上訴後多久立案?

民事訴訟案件二審立案時間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我國的民事二審上訴後多久立案?

上訴狀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狀。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也就是說,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當事人遞交上訴狀之日起25日內(如當事人直接向二審法院上訴,則爲當事人遞交上訴狀之日起30日內)將案件移送到二審法院。

二審法院的立案審查不同於一審。當事人起訴後,一審法院要審查起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不符合的,法院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上訴後,不存在二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的問題,而是對原審法院的審理活動進行審查,當然也就不存在不予受理的問題。

二審法院收到一審法院移送的卷宗後應當在幾日內立案,民事訴訟法確實沒有規定,有關的司法解釋也沒有明確。但既然二審不存在不予受理上訴的問題,參照一審的立案期限即可。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需要特別重視的是,我國法律規定,不服一審判決的上訴期爲收到法院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上訴,但是具體的二審立案時間大家應以二審法院出具的材料爲準,大家只要按照法律要求在上訴期內上訴即可,無論如何都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