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無效民事行爲指已經成立的民事行爲,嚴重欠缺民事行爲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絕對、確定、當然、永久地不按照行爲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意思表示發生預期效力的民事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 【實質要件】民事法律行爲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