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異地合同糾紛怎麼辦?

發生異地合同糾紛怎麼辦?

一、發生異地合同糾紛怎麼辦?

可以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

1、協商。

指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透過擺事實、講道理,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

2、調解。

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3、仲裁。

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

4、訴訟。

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終形式。所謂訴訟是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爭議的活動。

二、異地合同糾紛打官司在哪裏打?

異地合同糾紛打官司的地方首先可以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沒有約定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合同糾紛案由有哪些?

合同糾紛案由包括:

1、買賣合同糾紛;

2、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3、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糾紛;

4、贈與合同糾紛、公益事業捐贈合同糾紛;

5、借款合同糾紛;

6、懸賞廣告糾紛;

7、撤銷權糾紛等。

發生異地合同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的。異地合同糾紛的管轄地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合同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合同糾紛的案由主要包括買馬化騰糾紛、借款合同糾紛、贈與合同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