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後能拿回錢嗎

申請勞動仲裁後能拿回錢嗎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申請勞動仲裁後能拿到錢嗎

您好,關於“申請勞動仲裁後能拿回錢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你好,面臨申請勞動仲裁後能拿到錢嗎得疑問,你需要看看下面規定:一、勞動仲裁裁決書下達後,有三種情形:

1、終局裁決:

(1)勞動者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的,可以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15日內,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2)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的,可以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30日內,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2、非終局裁決:

任何一方對勞動仲裁裁決結果不服,都可以在收到勞動仲裁裁決書15日內,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3、裁決書生效生,用人單位逾期拒不執行;

二、以上三種情形,都不能順利拿到錢,“1”、“2”情形,只能積極應訴;“3”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