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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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確定自己的案件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後,就開始準備申請仲裁的材料,一般需準備以下材料:

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份數:根據被申請人的人數+2);

2、申請人身份證明(複印件,份數:1份);

3、被申請人身份證明(或註冊登記資料)(複印件,份數:1份);

4、 證據材料(複印件,份數:根據被申請人的人數+2)。

如果羣體性案件(勞動者十人以上),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員工推舉代表書;

(2)申請人仲裁請求明細表。

如聘請了律師,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授權委託書(原件,份數:1份);

2、受委託人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律師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師證據複印件,函原件,份數:各1份);

準備好材料後,再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視窗遞交上述材料,申請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後一般會在5日確定是否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