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仲裁裁決被申請人需要寫嗎

撤銷仲裁裁決被申請人需要寫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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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被申請人不到庭怎麼辦

如果被申請人在收到書面開庭通知後,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是可以缺席裁決的。
如果被申請人在開庭後未到庭,而且沒有正當理由的,即視爲被申請人主動放棄了仲裁庭調查、質證、辯論、發表最後意見等一系列的權利。
仲裁庭可以對申請人進行調查、審查覈實證據、聽取意見,並審查被申請人提交過的書面材料後直接作出仲裁裁決,即缺席裁決。按時參加仲裁開庭活動既是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當事人應當根據通知的開庭日期、地點參加開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