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行使探望權是否能強制執行

探望權能強制執行。
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爲進行強制執行。
此外,如果子女已滿8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人民法院應當徵求子女的意見,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應當強制執行探望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想要行使探望權是否能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