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費是誰來承擔

民事訴訟時的訴訟費先由原告墊付,判決結果出來之後由敗訴的一方承擔。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18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是誰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