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特徵是什麼

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特徵如下:
一、它是一種競爭行爲;
二、行爲主體是違法競爭經營者;
三、它是一種違法行爲;
四、它是一種侵權行爲。
不正當競爭行爲,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爲。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條,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爲。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特徵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