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行爲的判定,是否屬於違反競爭行爲

市場經濟是以利益最大化爲內在驅動力。但是在市場競爭中,爲了追求經濟利益,一些經營者和其他的參與市場參與者違反誠信公平等原則,違反法律規定,採取不正當的方式進行競爭,如商業毀謗、商業賄賂 、侵犯商業祕密、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是對正當競爭行爲的違反和侵害,不正當競爭行爲,會損害其他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不正當競爭行爲的判定,是否屬於違反競爭行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屬於不正當競爭的行爲

想知道屬於不正當競爭的行爲,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一)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爲是該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爲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僞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