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猥褻罪如何認定

強制猥褻罪如何認定
強制猥褻罪的認定:
1、要將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爲與非強制性猥褻婦女兒童行爲區分開來,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爲,對於非強制性的猥褻婦女兒童行爲不能視作犯罪。
2、並非任何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的行爲都構成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猥褻罪對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婦女兒童行爲亦視作爲犯罪。
3、猥褻行爲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