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企業的單位犯罪主體怎樣判定?

單位犯罪主體和個體犯罪主體是不同的。按照現有的司法解釋,單位犯罪主體的種類是五種,分別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團體。那麼,夫妻企業算單位犯罪的主體嗎?夫妻企業的單位犯罪主體怎樣判定?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夫妻企業的單位犯罪主體怎樣判定?

一、夫妻企業的單位犯罪主體怎樣判定?

(1)夫妻公司是否作爲單位犯罪的主體需要具體分析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於股東爲夫妻的有限責任公司是不是能夠作爲單位犯罪的單位,這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公司法允許夫妻兩人爲股東成立有限公司,工商登記也是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從形式上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成立單位的條件,在沒有證據否定單位法人人格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爲是單位。第二,公司是有專門的會計、財務基本規範,沒有證據證明公司和個人資產存在混同的情況。第三,涉案的責任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爲體現的是公司意志,被告人送錢的目的是爲了公司能夠承接到業務,因此,被告人可以認定爲以單位名義。第四,區分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着重要考察利益歸屬,違法所得是歸單位所有還是個人所有,而本案利益顯然歸屬於單位。

與之相反,如果夫妻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則其單位人格很可能就被否定。

(2)合夥企業可以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

合夥企業能不能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一般認爲,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一樣,不能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按照最高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解釋》的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但是我也查到,也有司法判例認定合夥企業也可以作爲單位犯罪主體。其裁判的主要理由有這麼幾點:

一是刑法規定的單位犯罪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它突出的是單位和組織機構特徵,並沒有以法人或非法人來界定單位犯罪主體。

二是剛纔講到的司法解釋規定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從這個解釋的規定來講,它並沒有窮盡單位犯罪主體的類型,也沒有將具有法人資格作爲單位犯罪主體的必要特徵。

三是經工商機關覈准登記註冊的普通合夥企業,有經覈准登記的組織機構代碼,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生產經營場所,有相對獨立的財產,有經覈准的經營範圍,並依法取得了採礦的許可,具有對外公示、相對獨立的法律人格,而且涉案的犯罪事實也是基於企業利益從事的活動,所以最後對這樣一個情況也是認定爲單位犯罪。

從這個判例的觀點來分析的話,非法人企業也可以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它並不以法人或非法人來界定,也沒有將具有法人資格作爲單位犯罪的必要特徵,只要在經營活動中有獨立的財產,有獨立的名稱、組織機構,同時所實施的犯罪行爲是基於企業利益的,也可以認定爲單位犯罪當中的“單位”。

(3)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也可以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

單位犯罪的“單位”這裏還涉及一個問題,就是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可不可以成爲單位犯罪的主體。對此,我們杭州也有這樣的判例,比如教育廳高等教育處的單位受賄罪,它就是以處室作爲單位犯罪的主體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犯罪金融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也有規定:“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是內設機構、部門實施單位犯罪的處理。以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的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亦歸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所有的,應認定爲單位犯罪。”它同時強調:“不能因爲單位的分支機構或者內設機構、部門沒有可供執行罰金的財產,就不將其認定爲單位犯罪,而按照個人犯罪處理。”

在實踐當中,我們也遇到了,比如衛生服務中心下屬的衛生服務站、一些公司在各地的辦事處或者是分公司,也都可以以分支機構作爲單位犯罪的主體承擔刑事責任。

(4)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並非當然的單位犯罪

單位犯罪往往以單位名義實施,但是,並非以單位名義實施的犯罪就都是單位犯罪。因爲,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並不是認定單位犯罪的必備條件。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單位犯罪都是以單位名義實施的,相反,很多單位犯罪是祕密進行的,甚至存在着大量的冒用、盜用單位的名義實施犯罪,所以最高法《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解釋》也規定:“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那麼與此相對應的,也有一個規定:“個人爲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爲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所以,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並不是認定單位犯罪的必備條件。

綜上所述,夫妻企業的單位犯罪主體的判定需要根據案情具體分析,而且並不能因爲是以單位名義犯罪就認定了他是單位犯罪,同樣夫妻公司的單位犯罪主體也是這樣,需要具體分析,是否知情,是否有經濟勾連等問題,如果您有疑問,歡迎諮詢本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