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什麼

貸款是指作爲貸款人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因爲貸款產生的詐騙行爲也日益增多,嚴重威脅我國金融管理信貸安全,爲此我國刑法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了貸款詐騙罪。那麼具體來說貸款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什麼呢?本站小編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貸款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什麼

一、貸款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了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對貸款的所有權,還侵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爲。首先,本罪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行爲。所謂虛構事實,是指編造客觀上不存在的事實,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信任;所謂隱瞞真相,是指有意掩蓋客觀存在的某些事實,使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產生錯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不能成爲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的表現: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燬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爲。

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爲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二、構成貸款詐騙罪的行爲有哪些

認定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重點在認定其客觀方面。而貸款詐騙罪客觀方面的認定,核心在貸款詐騙行爲的認定上。具體來說,一般有以下幾種貸款詐騙行爲。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這種情形近年來屢有發生,僅在上海一地,一年就發生假引資的詐騙幾十起,案犯一般是僞造國外某財團的鉅額資金或者“在美國的愛國華人”的鉅額私人存款要以優惠條件存人某銀行,以騙取銀行的貸款和手續費。此外,還有許多犯罪分子編造效益好的投資項目,以騙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爲支援生產,鼓勵出口,使有限的資金增值,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有時也要根據經濟合同發放貸款,有些犯罪分子僞造或使用虛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內產比很好效益的經濟合同,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如犯罪分子張某僞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貨合同,並以虛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銀行申請了幾百萬元的貸款後攜款潛逃。

3、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所謂證明檔案是指擔保函、存款證明等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時所需要的檔案。如某公司透過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開出了一張虛假的存款證明,並以此向另一銀行貸款幾百萬元。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

這裏的產權證明,是指能夠證明行爲人對房屋等不動產或者汽車、貨幣、可隨時兌付的票據等動產具有所有權的一切檔案。如罪犯張某以僞造的某房屋開發公司房產證明爲抵押,騙取某銀行貸款一百餘萬元。

5、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

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僞造單位公章、印鑑騙貸的;以假貨幣爲抵押騙貸的;先借貸後採用欺詐手段拒不還貸的等情況。本項規定的精神是不論行爲人以何種方法詐騙貸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中規定爲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爲。也就是說此時對具體的詐騙數額進行了規定,如果沒有達到數額較大標準的話,則就不可以按照合同詐騙罪來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