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與民事欺詐行爲區別

1、民事欺詐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故意以不真實的情況爲真實的意思表示,使對方陷入錯誤的認識,而作出一定民事行爲的意思表示,從而達到發生、變更或消滅一定民事法律關係的不法行爲,但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2、而詐騙犯罪行爲不產生民事法律關係;
3、行爲人是否有實際履行能力是二者在客觀方面的區別。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詐騙罪與民事欺詐行爲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