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刑拘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一、刑拘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一般而言,採取逮捕之後,是不可以轉爲取保候審的,除非有較爲特殊的情況。

首先,從法律基本原理考慮,兩者都是對刑事犯罪而採取的措施,而且被批准逮捕的條件是比取保候審更爲嚴峻和苛刻的。其中,就一般性而言,兩者最大的不同是有沒有可能再危害社會的可能。當然,這個標準是比較主觀性的,在實務中,法律職業者還需要透過其他方面進行衡量。例如證據性標準是否達標和犯罪嫌疑人所實施的犯罪是否可能會遭受比較嚴重的處罰。

其次,需要指出的是,兩者的適用條件是由很大的出入,即存在很大的差異。致使兩者不可以並存,以至於不能共融。這也可以體現出,我們國家對待犯罪嫌疑人或者是罪犯都比較謹慎的,尊重他們的人身自由,不希望他們在程序方面上遭遇不公的狀況。

二、可適用取保候審適用的情形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覈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審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覈的。

(8)持有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三、取保候審的方式是什麼?

刑訴法第53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兩種方式不能同時並用。

到目前爲止,很少有一起刑事案件已經被批捕了,然後人民檢察院又同意了取保候審的申請。如果是這樣的話,在一開始公安機關就不會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捕,而是直接會對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審。事實上,很多人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取保候審,被取保候審了也不代表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