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案件公安機關能關多久?

一、打人案件公安機關能關多久?

打人案件公安機關能關多久?

1、打人案件,公安機關一般會拘留十到十五天,最長不得超過三十七天。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爲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二、相關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人身傷情鑑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鑑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鑑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鑑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複雜,一時難以進行鑑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鑑定意見,並出具鑑定文書。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 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30日。爲了查明案情進行鑑定的期間,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打人案件在處置期限,一般情況下,打人案件應當作爲治安案件進行處理,一般不涉及到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打人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者重大的經濟財產損失的,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並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