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需要承擔嗎?

一、無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需要承擔嗎?

無刑事責任民事責任需要承擔嗎?

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與侵權民事責任同屬法律責任,在構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處,如都須違法行爲的存在,基本上都要考慮行爲人主觀上的過錯,都重視對因果關係的考察等等。但是就現代社會而論,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二者也是明顯的區別:

1,兩者產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責任產生的前提是犯罪行爲,因而刑事責任與行爲人的犯罪行爲有着必然的聯繫;而民事責任產生的前提是違反民事義務,因而民事責任與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爲有着必須的聯繫。

2,責任承擔的主體不同。刑事責任只能由犯罪人對國家承擔責任。而民事責任是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爲人對被侵害人承擔責任而不是向社會或國家承擔責任,因而是否實際地追究民事責任,可以被侵害人的意志爲轉移,民事侵權行爲人可因被侵害人的同意而被免除責任。

3,主觀方面不同。刑事責任的成立一般以犯罪人的故意爲常態,刑事責任的成立及大小受行爲意志狀態和行爲人主觀惡性的影響,對於過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規定爲犯罪時,纔可以認定爲犯罪,而民事責任絕大多數是因過失行爲所導致的,其責任範圍一般也不受主觀惡性大小的影響。

二、無刑事責任的司法解釋

無刑事責任能力是行爲人不具備或者喪失了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因爲行爲人尚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而不具備,也可以因爲行爲人患精神病而不具備或者喪失。現代各國刑法一般規定,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爲不構成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中國刑法規定,不滿14週歲的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

無民事行爲能力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爲從事民事活動以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公民稱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中國,10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應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法律關於無民事行爲能力的規定,目的是保護無行爲能力人的益和社會經濟交往的安全。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爲能力,應由其近親屬或所在單位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申請。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精神恢復正常後,由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向法院申請撤銷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宣告。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無刑事責任的情況是非常常見的,涉及到犯罪事實不構成立案偵查的條件的,或者犯罪事實輕微的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但一般都需要對民事責任進行處理,如在打架鬥毆過程中只造成了輕微傷的,還需要對民事責任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