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刑罰是怎樣的

什麼叫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刑罰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是由於各種人爲因素,例如機動車駕駛人超速行駛或疲勞駕駛等等。此時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才能判斷是否會構成交通肇事罪。畢竟我國對交通違章行爲的處罰與對交通肇事罪的處罰是不同的。那到底交通肇事罪刑罰是怎樣的?下文中本站小編爲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叫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的法律概念。

所謂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

(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繫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

2、本罪在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爲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3、該罪的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爲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爲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爲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爲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

二、交通肇事罪刑罰是怎樣的

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實際生活中,雖然人爲導致的交通事故經常發生,但並不是所有的事故責任人都會構成交通肇事罪而受到刑事責罰。要準確認定交通肇事罪主要是從構成該罪的四個犯罪要件着手,只有四個要件全部具備,交通肇事罪才成立。而交通肇事罪刑罰,雖然《刑法》中有明確的量刑標準規定,但實際的處罰還是要結合不同的犯罪情節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