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首的量刑在多少條被定義
自首的量刑在《刑法》第67條第1款被定義,具體規定爲《刑法》第67條第1款已作明確規定: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據此,認定自首必須同時具備兩項基本要件:
一是必須自動投案;
二是必須如實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自首投案的方式有哪些
1、投案的方式沒有限制,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爲了減輕犯罪後果,委託他人先代爲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
2、並非出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
3、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均屬於自動投案。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您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話,可以檢視本站其他內容瞭解。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