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於吸毒相關法律有哪些

我國關於吸毒相關法律有哪些

在我國,單純的吸毒行爲同時涉及到的毒品數量也不大的話,則一般是按照違法行爲進行處理的。而此時吸毒者所需要承擔的責任,自然也就不會涉及到刑事方面的責任。我國關於吸毒方面的規定也比較多,下面本站小編帶來吸毒相關法律的內容,幫助你進行了解。

一、吸毒處理

如果僅僅是吸毒行爲,是不會被刑罰處罰的。

現在一般的處理程序是,先給行政拘留,如是第一次吸毒,可以走社區戒毒3年,如果是經過社區戒毒,仍屢教不改的,將會被送戒毒所強制戒毒(1-3年)。

二、吸毒相關法律有哪些

(一)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爲三年。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1、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2、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3、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4、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透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爲二年。

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

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

第三十一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

吸毒成癮人員應當進行戒毒治療。

吸毒成癮的認定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安機關可以對涉嫌吸毒的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測,被檢測人員應當予以配合;對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強制檢測。

公安機關應當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戒毒的期限爲三年。

(二)《治安處罰法》

根據《治安處罰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

如果行爲人在吸毒的同時,還具有其他的行爲,如強迫他人吸毒、持有大量毒品、運輸毒品等等,那此時就會被認定構成刑事犯罪,不過要注意此時處罰的並非是吸毒行爲,而是其他與毒品相關的行爲。至於吸毒相關法律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爲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