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判刑後不還錢嗎

非法集資判刑後不還錢嗎

我們都知道在觸犯刑法之後一般都會受到刑罰的處罰,而且刑罰處罰一般都是以自由刑爲基礎,限制一個人的自由,那麼在侵犯別人的財產之後,除了自由刑之外,是否還需要償還別人的財產呢,答案是肯定的。像今天小編要給大家整理的關於非法集資罪就是一個侵犯財產的罪名,那麼非法集資判刑後不還錢嗎?不少人會有這樣的疑問,下面一起跟小編來看一下。

一、法律依據

非法集資,行爲人被判處刑罰以後,需要賠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條 侵權人因同一行爲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因同一行爲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二、具體要求

1.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由於非法集資行爲是採用詐騙的方式,迫使受害人陷於錯誤認識,而處分了自己的財產,此時我個人認爲受害人仍然可以依據原來的協議或是約定追究其民事責任,不影響民事訴訟的提起。

2.根據相關刑事法律規定,對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以透過三種途徑救濟:一是在刑事判決書中直接判決賠償。《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3.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爲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4.在辦理非法集資案件中,對於部分存在擔保的借貸,允許債權人透過擔保人或擔保物的民事途徑受償,以最大限度地保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誠信。

非法集資判刑後不還錢嗎,對於這個問題,答案是要還的。行爲人在被判處刑罰以後,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所以不要以爲只承擔了自由刑就可以了,騙取的別人的錢財也是要返還的,由此可見,觸犯法律最終是害人害己的,不要輕信利益可以來的那麼輕鬆,最終都是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