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判刑後還要還錢嗎?

非法集資判刑後還要還錢嗎?

一、非法集資判刑後還要還錢嗎?

非法集資,根據下線人數和金額在判刑時就會沒收所有不法所得並罰款,幾年的有期徒刑,服刑過後就沒什麼還錢了,如果之前的錢還欠着自然要還。

二、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爲。爲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三、非法集資被騙了人跑了損失是否能追回?

能追回部分。各個案件情況不一樣,追贓的情況也不一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關於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

向社會公衆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中國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

將非法吸收的資金及其轉換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 他人明知是上述資金及財物而收取的;

(二) 他人無償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

(三) 他人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

(四) 他人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 其他依法應當追繳的情形。

查封、扣押、凍結的易貶值及保管、養護成本較高的涉案財物,可以在訴訟終結前依照有關規定變賣、拍賣。所得價款由查封、扣押、凍結機關予以保管,待訴訟終結後一併處置。

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簡單來說,非法集資如果服刑之後應該不需要還什麼錢了。只是如果非法集資期間自己借別人前,債務關係並不會憑空消失,所以說該種情況下欠款還是需要還清的。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助到您。